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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套路多转租频现 租房市场合同纠纷逐年上升

发布时间: 2018-01-22 00:00:00

来源: 检察日报

分类: 政策法规


在城市打拼的年轻人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租房。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大兴区法院获悉,从2014年到2017年11月近四年间,该院分别审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650件、750件、971件、1064件,租赁合同纠纷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作为间隔北京市区最近的市郊,大兴区的房子租借市场反常活泼。大兴区法院红星法庭副庭长、审判员张杰介绍,在房子租借合同纠纷中,涉房产生意公司的案子日益增多。部分中介会先租借再转租,等合同到期或免除后,以各种理由拖延或回绝交还押金,“要求交还押金的案子占半数以上”。

中介公司违约
  房客申述维权
  2016年5月,某房产生意公司与孙某签订房子租借合同。该合同中载明:甲方为房子出租方,乙方为房子承租方,丙方为生意方。其间,丙方为房产生意公司,其对三方的房子租借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所承认的各项条款承当确保职责。
  租借合同约好,租借期限自2016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6日,房子租金为每月3700元。不过,该合同书昂首甲方处为空白,甲方也没有签字。孙某与该房产生意公司均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起租当日,孙某向房产生意公司付出了3000元中介费、半年租金22200元、3700元押金等费用。2016年10月2日,孙某向该房产生意公司再次付出半年租金22200元。
  2016年11月17日,因该房产经纪公司未向租赁房屋的业主交纳房屋租金,业主要求孙某腾退房屋或者向业主继续交纳房屋租金。无奈之下,孙某向业主交纳了自2016年11月17日之后的房屋租金。
  随后,孙某将该房产经纪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其与房产经纪公司签订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房产经纪公司支付已交付的租金22200元、押金3700元,并支付其自2016年11月1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该房产经纪公司未应诉答辩,法院公告送达后依法缺席审理此案。
  大兴区法院以为,经过检查合同具体内容能够确定,是该房发生意公司将商品房住宅交由孙某运用,由孙某向房发生意公司给付租金、押金(确保金)等各项费用,故应确定是该房发生意公司作为租借人与承租人孙某签定的房子租借合同。故判定支撑孙某要求免除房子租借合同的诉讼请求,并要求房发生意公司交还孙某租金22200、押金3700元,一起向孙某付出自2017年4月28日起的利息。
  “因房发生意公司未能与租借房子的业主妥善处理租借事宜,才形成业主要求孙某腾退房子的状况,故法院支撑了孙某提出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大兴区法院红星法庭署理审判员刘更超分析说。他还指出,因房子是该房发生意公司从业主处租借的,该公司实际上是二房东,孙某是次承租人,该公司有义务确保孙某能够正常运用租借房子。二房东的行为严峻违背合同约好,导致合同无法持续履行,孙某有权要求免除合同、要求二房东交还押金、租金并付出违约金。“合同法明确规定,因第三人建议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借物运用、收益的,承租人能够要求削减租金或许不付租借金。”刘更超弥补说。
  中介转租频现
  胶葛多维权难
  目前,房子中介在房子租借商场中扮演的“人物”多样,他们不再仅限于供给居间服务,在与房东签定托付署理或租借合同后,中介公司常常直接与承租人签定合同、收取租金的状况也开端呈现,即呈现中介署理、转租的状况。
  张杰介绍说,房子中介公司从房东处租借房子后,再转租给房客,除收取租金外,中介还会向次承租人收取中介费。
  据大兴区法院计算,在涉中介房子租借胶葛中,要求交还押金的胶葛占这类案件的半数以上。张杰表明,在合同到期或免除后,房发生意公司往往以各种理由拖延或回绝交还押金。
  由于对房子租借商场和租房环境并不了解,不少租客挑选经过房子中介公司获取房源信息。租房人往往是经过熟人、网上或许就近找门店等方法获取房发生意公司信息。“租房人对房发生意公司缺少了解,这会导致当事人将对方起诉至法院后,往往无法供给精确的送达信息。”张杰说。
  胶葛发生后,房子产权人及实际运用人面临维权难。张杰表明,由于租借期限较短,争议金额相对较少,房发生意公司在遇到运营困难时往往跑路走人,形成诉讼本钱高,常常需求公告送达。一起因房发生意公司人去楼空,账户没钱,金钱履行难以到位。
  及时固定依据
  依法有用维权
  租房商场中,房子中介良莠不齐。张杰建议,租房前,承租人应事前重视房发生意公司的公示信息,挑选商誉杰出的组织,不要挑选被列入失期名单、遭受行政处罚、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运营场所与注册场所不一致等具有不良记载的房发生意组织。
  “房屋产权人不要轻信在小区内有门脸房的房产经纪公司,应审慎选择交易对象,防止自己的房屋被加装隔断后群租。”张杰建议,房屋产权人应对转租行为在合同中进行限制,必要时要经常检查租赁房屋,防止房产经纪公司向次承租人收取高额租金后跑路走人。
  记者了解到,租客与房屋中介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瑕疵时,会导致后期维权难。对此,张杰建议,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审阅合同条款,并妥善保存合同、发票等单据。在办理入住及退房时,签订书面交接清单,对房屋装修状况、室内物品情况、房门钥匙及门禁卡数量、水电燃气表表数等作详细记录,防止挂一漏万。
  他还提示,在发生纠纷时,要及时与房产中介公司沟通,可采取录音、拍照、摄像等简便有效的方式固定证据。
  最后,张杰表示,房产经纪公司应强化企业自身监管,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加强对加盟分公司的资信审查,规范公司印章及各类单据的管理,制订权利义务对等、内容清晰的格式合同。

责任编辑: zhangs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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